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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区域辽宁区域台泥公司 | 热电湿粉煤灰运输询比价
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行业:
化工
服务:
物流服务
地区:
辽宁
报名开始日期:
2026-09-04
报名截止日期:
2026-09-07
投标截止日期:
2026-09-07
招标内容

询比价公告

辽宁区域辽宁区域台泥公司至本溪热电湿粉煤灰运输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6-09-04 14:04:39


辽宁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LNQY-XJ-2026-0715

采购单位:辽宁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07 17: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07 21: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9-07 19: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9-07 21:00:00

采购类别:运输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请上传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12月内(如公司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6个月及以上)所有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标书费:元(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LNQY-XJ-2026-0715)

标书费收款账户://

保证金:10000.00元(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LNQY-XJ-2026-0715)

保证金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灯塔支行/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21001707908052504434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物料类别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付款方式采购工厂备注
运费运输服务详见附件30000.000EA详见附件台泥辽宁

收货地址: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厂内


详情描述

现就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泥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本溪热电分公司湿粉煤灰运输项目采取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询价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欢迎您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台泥公司 –本溪热电湿粉煤灰运输项目

二、项目内容、到货时间及到货地点:

(一)起运地: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本溪热电分公司,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办事处赫地社区

收货地: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地址:灯塔市西大窑镇东大窑村

运距:约58公里;标的物为:湿粉煤灰。

暂估承运数量:30000吨。乙方承诺日保供量不低于1000吨运输能力。实际发货量以甲方通知为准。履约保证金收取1万元。备注: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托运方通知承运方的供货数量为准。

(二)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内根据台泥公司实际采购需求通知为准。

(三)检斤方式:以台泥公司进厂检斤数量为准。

(四)交货方式:承运方按托运方通知的到货期限、到货数量组织发货到托运方指定地点,要求具备足够的运输能力,运输车辆为:自卸车辆。承运方负责本溪热电厂内产生的湿粉煤灰粉倒运、装卸、相关设备使用维护及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一切费用(包括坑口卸料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运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对账前月之应给付运费无误后,甲方通知乙方提供正规的运输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依双方约定月结30天以承兑的方式支付运费。

三、对投标方的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方应是能满足招标方项目要求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且资质合格的单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必须服从招标方要求并有履行投标承诺的诚意。

(二)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有向招标方提供质优价廉产品或服务的能力。

(三)采购类运输应具有相关安全资质和能力,严禁超质、超能力、超范围承接业务,严禁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

(四)台泥集团、金隅集团黑名单者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提供近12个月内(如公司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6个月及以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六)投标保证金收取

1. 参加投标人需交纳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湿粉煤灰运输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灯塔支行;账号:21001707908052504434),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报价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

2.已向台泥公司交纳过投标保证金项目流标或未中标,但投标保证金未退回的投标人,投标人签署保证金“承诺函”提交平台审核,注明已缴纳过投标保证金的流标或未中标项目编号(阳光采购平台查询),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可以无需再次交纳投标保证金。

3.不得以未完成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4.不得将同一笔保证金同时作为多项业务的保证金。

四、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方对招标全程认真监控,严防舞弊行为。招标工作中一经发现有围标及其他舞弊的行为,招标方将立即中止招标。

(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

(三)授予合同: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规定的数量和有关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四)投标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投标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招标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招标方及其他商家利益。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

(五)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

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

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5、经查实,发现对招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6、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法参与投标:

1、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不具备公告中要求的资格的;

(七)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八)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与公告相抵触的任何要求。车辆进入台泥公司院内时,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公司人员的管理,服从该公司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违者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九)投标方需熟悉台泥公司大宗原材料进货流程,提前办理车辆入厂手续,根据台泥公司堆场情况及时供货(车辆随时安排),因其自身原因逾期没有供货,按比例扣除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人报名

(一)投标方应在报名时详细阅读公告内容,若有不详之处与联系人及时沟通,谨慎填写价格。报价采用网上金隅就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准。

(二)在阳光招采平台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根据需要还需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三)有投标保证金要求的,投标人应上传缴纳投标保证金单据。若投标人在报价截止前未上传保证金,则不允许参标且无法再上传保证金,为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投标人及时通知招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的审核。若企业未审核则无法报价,企业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均可审核。

六、投标人报价

(一)本次报价最高含税限价25元/吨(含9%增值税发票)

七、 投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须于十五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正式合同(有关法律、技术和其他事宜以合同为准)。

、其它说明:

(一)本文件如有差错、失误,招标方保留修改的权利。

(二)本议标文件未尽事宜同招标部门联系。

招标部门:物资供应部  联系人:郑森 电话:13653330757

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 04日


联系人

郑森/13653330757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5998201265

监督举报邮箱:m1599820126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