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汽(济南)后市场智慧服务有限公司品牌商品快递发运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品牌商品快递发运项目
二、招标内容
品牌商品发全国运输单价
三、招标形式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议程安排
1.采购文件领取(公告)时间: 2025年9月18日
2.采购应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17点前
3.采购文件递交(投标、答疑回复)截止时间: 2025年9月28日17点前;
4.开标时间:2025年9月30日9点(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5.开标地点:济南市高新区重汽科技大厦712会议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6.投标联系人:仵允涛 15153153951 吕强 13695315677
7.应标和投标:投标人需要按照附件《非生产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并按要求时间在“重汽E采通”首先完成“应标”;应标通过后,投标人在“重汽E采通”上传标书要求的+资质文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标文件等完成“投标”。 “重汽E采通”平台网址链接:https://ecaitong.sinotruk.com:8012/#/login
当开标采取“重汽E采通”线上投标时,无需递交纸质材料,只按“重汽E采通”要求上传电子资料即可。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8日下午17点前。
2.获取方式:中国重汽官网通知公告
六、投标须知
1.合格投标人:
⑴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⑵投标人须于投标时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上述信息已被移除的声明;同时提供,a、企业最近半年完税证明、信用证明材料(征信报告);
b、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可从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
c、企业对外担保说明(写明贵单位对外有无对外担保和质押业务,需加盖公章)。
⑷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⑸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有客户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以供招标人核实确认),要求有1项以上同类业绩证明,每类业绩不低于50万元,各原则上提供一份满足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即可;
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⑺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⑻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⑼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⑽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
⑾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
⑿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⒀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终止合同后3个月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招标要求;
⒁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⒂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⒃投标文件1份正7份副本,共计8份并附U盘电子版(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
注:上述1,2,3,5,8,9,15项为必备的资格文件且开标当日上述第2,3,9,15项所述资格文件须提供原件,缺一项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或公证件参加开标会并交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⑴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身份证;
⑵企业营业执照.
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请投标人按格式要求进行填写。
3.报价:
⑴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报价应为:
在与招标人或其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确认基础上,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所有关于配件物流项目全流程要求的前提下,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单位需支付给中标人的所有费用。
详见本招标书之“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之“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之“格式3”。
⑵所有报价货币单位为:元(人民币),明确不含税金额、税率及价税合计金额。本项目执行【6】%的税率,凡参与投标的单位,皆要求开具与投标单位抬头一致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国家出台新政策对增值税率进行了调整,则不含税价款不变,本合同含税总价在不含税价基础上根据国家最新税率进行相应的调整。
⑶付款结算方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收到按招标人要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挂账满30天起付。
4.技术规范及服务
⑴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理解认可并接受相关技术规范及服务要求。
⑵投标人可免费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按本招标书“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在其“开标一览表”中一并说明。
⑶投标人收到标书后,必须实地考察业务单位运作流程,熟悉相关业务后,在招标时提交技术方案、组织措施及相应预案。
⑷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招标人的技术质量标准,如果投标人未按技术质量标准要求执行,投标人应无条件进行整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方承担。如投标人所供产品和服务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导致招标人产品市场形象受到损害,招标人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并由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⑸投标人在招标人所提供的库房内,投标人须严格遵守招标人园区内安全管理制度并自行完善仓库内相应的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安全标识及其他必要设施),对招标人提供的水、电要珍惜使用,杜绝浪费,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考核。
5.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资质、条件,对所从事业务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全责,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人的书面答复为准。
7.其他
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合同的要求。如投标人不认可、不接受,则投标人在本招标书“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之“相关条款偏离表(含商务偏离及技术偏离)”中注明“不接受”字,招标人将视之为主动弃标。
其余未尽事宜,均按合同约定。
8.要求招标人或相关合同签订单位提供的配合,在标书文件中说明。
七、投标、开标、评标
1.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向招标人财务部门缴纳1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保证金;
⑵缴纳方式:基本账户转账(备注“快递发运项目”);
⑶接收单位:重汽(济南)后市场智慧服务有限公司;
⑷转账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
户名:重汽(济南)后市场智慧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37050161650800000201
联行号:105451000362
⑸发生以下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截至开标前3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
②投标人递送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③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④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合同签订单位提出无理附加条件的;
⑤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⑥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说明:
(a)发生以上情况,除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外,该投标人2年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项目,并赔偿招标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存在以上违规情况的投标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90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退付表(详见本招标书“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之“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之格式8相关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b)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
2.开标
所有报价货币单位均为:元(人民币),明确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税率。投标前请各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方案进行充分准备,投标单位已默认认可上述开标、评标过程,无异议。招标人无义务对未入围投标方及未中标方做任何解释
3.评标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合理最低价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评标流程:
应标资格审查:在“中国重汽e采通”应标报名时,按照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中的要求准备资料,上传完毕后,等待审核;
通过应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入投标环节,按照“SRM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附件12)”,在重汽e采通平台投递电子标书(包含资质标、商务标);没有通过应标资质审查的单位不能进入投标环节;
资质标评审:资质标审核通过的单位,可以进入公开唱标环节;
技术标评审:公开唱标:公示资质标入围单位的开标价格及本项目无技术标评议环节
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商务标评审:商务条款相应确认→价格澄清→商务标评审;评审期间产生的商务价格澄清均由投标人在重汽e采通平台限时内完成提交;
注意:投标人均需在重汽e采通进行自主投标和提交澄清函;投标和提交澄清函均有时间限制,超时未提交的按无效处理。
中标人确定:合理最低价中标。
本项目只产生一个中标人。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须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投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候选人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资格、信誉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及后审。最终审查的方式,根据需要采取问询或实地查证等方式。如审查结果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则本次评标作废或变更意向中标人。
3.评标过程保密
⑴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 、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⑵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签订
1.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承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针对该项目的后续所有安排。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也不对未中标人做任何解释。
2.招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到招标单位对《中标人推荐表》进行签字确认并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一般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如果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其规定的期限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责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如中标人未按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履行应承担的责任,招标人有权单方直接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招标人有权指定招标人的关联单位作为合同签订人,与中标人签署相关合同,且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7.中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合同的要求。
8.中标人为委托业务购置财产保全保险,保费由中标人承担,指定招标人授权的合同签署单位为唯一受益人,并在合同中约定。
9.合同期限为三年,每年商谈价格。(2025 年10月 1 日-2028 年10 月 31 日)。
九、废标及终止招标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⑴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⑵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⑶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⑷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⑸投标人串通投标;
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关系的;
⑻投标人被举报、检举,并经招标人查实无误的;
⑼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⑴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⑵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⑶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十、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招标人均有权拒绝或取消中标人资格,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因招标产生的相关的费用以及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十一、技术要求
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和要求”,附后。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重汽(济南)后市场智慧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