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焦炭集装箱运输服务招标
一、招标方信息
1. 招标方名称: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卓镜明 联系电话:13328646110
3.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大祉村军民路14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6年度焦炭集装箱运输服务项目
2. 运输货物:焦炭
3. 运输范围:起运地(京唐港/日照港/赣榆港)→ 目的地(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厂内),可包含多线路投标
4. 运输方式:集装箱海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需汽运衔接)、海运经营资质(如需)等相关证照。
2. 具有3年以上大宗货物(焦炭、煤炭优先)集装箱运输经验,提供近1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结算凭证等)。
3. 拥有稳定的集装箱资源(自有或长期合作),能满足招标方不同运量的调配需求,具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
4. 近3年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货损货差纠纷及不良商业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
5. 具备完善的物流跟踪系统,能实时反馈货物运输状态,提供电子回单及运输数据统计服务。
四、服务要求
1.中标方负责焦炭在起运港的场地换装、海运订舱、送货至指定场地,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中标方提供集装箱运输焦炭的“港到门”全程物流服务。
3.委托运输焦炭货物交接实行“原票原转”,货物装箱后,货物重量以到厂过磅重量为准,并承诺地磅的公正性。
4.装箱作业时,中标方全程跟踪装货情况(包括选箱、换装、封箱、过磅、入场、装船等),招标方可安排人员在现场监装,如有问题第一时间提出,在符合场站装箱规定的情况下,均按照招标方要求作业。
5.货物装箱装船后,中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船名航次、集装箱号、铅封号和重量清单等信息,提供费用清单。同时中标方全程跟踪货物在海上的运输情况,有特殊情况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与招标方沟通。
6.集港完毕装船后5-7天到达福清江阴码头,每天根据收货计划按时送达指定场地。若因船舶靠泊作业较慢造成的交货延时,中标方应提前与招标方沟通,在不耽误使用的情况下,尽快协调船公司、码头、车队,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场地。
7.中标方须保证同一批次货物平均每箱达到19吨以上,如每批次每箱吨位未达到,招标方有权按实际装载吨位来结算运费。
8.中标方在作业过程或堆场保管期间造成货物缺损的,中标方应按货物的舱底交货价负赔偿责任。
五、具体要求
1.场地准备:车辆到达前,中标方应提供足够、专用焦炭单独堆存场地,场地要求清洁、符合堆货要求,并向招标方开放该场地全方位监控;
2.车辆接卸:为尽量避免货物破损、碾压,中标方应采用推平器卸车并及时归垛、装箱;
3.货物装箱:装箱前,检查箱内卫生情况,确保箱内清洁无杂物;装箱过程中,轻搬轻放,减少破碎;
4.环保事项:卸车和装箱时,为了避免扬尘,需要采用雾炮降尘方式控制作业现场;
5.订舱及港到门环节:重箱由中标方负责向船运公司订舱、运输到福清江阴港,然后按照招标方要求用自卸式集卡车送到指定场地;
6.指标控制:货物水份控制在2%左右。
六、投标报价要求
1. 报价形式:按“元/箱”报价(含20尺标准集装箱使用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明确报价有效期。
2. 报价明细:需列明各项费用构成(如海运费、陆运衔接费、集装箱折旧/租赁费、保险费等),禁止隐性收费。
3. 价格一经确认自生效之日起,不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始终保持不变。
4. 投标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
七、合同条款核心内容
1. 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自动续期1年。
2. 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招标方收到投标人完整单据并审核无误后[X]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可约定质保金比例及返还条件)。
3. 违约责任:投标人未按约定履行服务义务的,应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履约过程中造成招标方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投标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投标方出现违约经招标方督促仍未改正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投标文件组成及提交
1.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报价表(含明细);
- 服务方案(包括运输路线、运力保障、物流跟踪、应急处理等);
- 承诺书(无重大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2. 提交要求:12月5日-12月15日发至电子邮箱:327465875@qq.com
3.投标保证金20万元整12月15日前交齐,履约保证金50万元整通知中标之日3天内交齐;保证金指定账户:
户名: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银行账号:1402070119600101876
九、中标后要求
中标方需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十、其他事项
1. 招标方有权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运力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需积极配合。
2. 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方不退还任何投标文件。
3. 本招标书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